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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嵩山路校区校内门面房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0

河南工业大学嵩山路校区校内门面房招租公告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性用房招租管理办法》,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河南工业大学嵩山路校区校内门面房招租项目

2 租赁标的:房屋面积、租金招租底价等见下表。租金按年缴纳(结合校区在校生人数较少,考虑到寒暑假没有在校生,年租金按10个月收取),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内,首年租金按照竞租价计算,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上涨2%。


标的名称

面积(㎡)

经营范围

租金底价

(//)

S001

57.7

经营

105

S002

39.11

经营

105

S003

31.12

经营

105

S004

31.12

经营

105

S005

31.12

经营

105

S006

31.71

经营

105

S007

31.12

经营

105

S008

31.12

经营

105

S009

31.12

经营

105

S010

66.12

经营

105

S011

67.84

经营

105

S012

17.98

经营

105

S013

122.91

经营

105

S014

27.72

经营

105

S015

18.98

经营

105

S016

19.67

经营

105

S017

34

经营

105

租赁标的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南路140号河南工业大学嵩山路校区,17间,建筑面积691.66平方米。

、经营范围限制

1.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限用于校内经营使用。

2. 承租方的经营品种和范围需书面报东校区管委会,获批准后方可开始正常经营。

3. 承租方不得在承租的门面房进行餐饮经营及服务。

、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法人单位或个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请自行到现场考察,投标既表示认可房屋状态。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东校区管委会书面同意,并且不得破坏标的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标的装修、维修水电安装及水电计量表具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已形成附和部分的装修装饰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

4.标的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物业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5.承租方需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并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各种证照办理后应将证照复印件交由出租方备档。

6.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标的设施安全完好,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按照消防要求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自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无条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出租方的监督和检查。,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城市规划、学校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收回房屋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另外补偿承租方的损失。

9. 承租方只限于自行使用,不得转租给第三方即承租方与经营时营业执照登记的法人为同一个自然人或公司

、竞价方式

1. 竞租者竞租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的底价(105//)则,视为无效报价书。报价采用密封报价书的形式。有两家或以上报名单位(或个人),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竟租者在低价(105元/月/㎡)的基础上,报价加价幅度以1元为单位,每次加价幅度至少为1元,报价高者中标,如报价出现并列时,最多进行3轮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

2. 关于优先权行使的约定:原承租方在符合竞租条件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若原承租人未参与竞标则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3. 对优先权人给予优先承租权的安排。优先权人在竞租过程中参与报价,当非优先权竞租人报出当前最高报价时,优先权人可以行使优先权,选择匹配非优先权竞租人最高报价,非优先权竞租人不再加价,则优先权人成为竞得人,若非优先权竞租人选择再进行加价,双方进入第二轮报价流程;第二轮报价过程中,双方在第一轮最高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报价竞标,当非优先权竞租人报价高时,优先权人可继续选择行使上述优先权,若非优先权竞租人选择再进行加价,双方进入第三轮报价流程;第三轮报价过程中,双方在第二轮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报价竞,当非优先权竞租人报价高时,优先权人如果匹配价格,则优先权人以匹配价格成为竞得人。

4.若只有一家报名单位,则采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报名

1.报名方式

竞租人把下列资料装入袋中:(1)自然人报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报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报名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竞租人把上述资料在报名时间(工作日)内送达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南路140号河南工业大学嵩山路校区,联系电话:18623716763,由工作人员确认登记。

2.报名时间

20237109:00起至71217:00止。公开竞租时间20237 13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

1. 竞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多个竞租人委托同一代理人的;

2同一个自然人或公司同时竟租2个或以上标的时;

3)竞租人填报的报价低于公告底价的;

4)竞租人填报的经营范围与公告要求不符的;

5)竞租人送交的竞租报价书有涂改的;

6其它不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的情形。

2. 若竞得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以竞租报价书中竞租价格第二高者为竞得者,以此类推。

3. 经招租结果公示无异议的,与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

1.  竟租人在开标当日提交报价文件(附件1)时需以现金形式缴纳竟租保证金5000元,报价文件和竟租保证金分别装入2个信封并进行密封,信封上标注竟租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竟租人和东校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密封完好后登记确认。

2.  若竟租人竟租成功,竟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竟租人竟租未成功,则现场退还竟租保证金。

九、开标程序

本项目招租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打开密封报价文件,符合资格条件且报价最高的为竞得人。若出现并列报价,将另行通知相关竞租者进行二次或二次以上密封报价。

、签订合同

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

、公告期限

本次招租公告在河南工业大学东校区管委会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告内未尽事宜,赁的具体约定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房屋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承租人对公告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公告报名之日至公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信函等书面形式提交,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公告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南工业大学东校区管委会

  河南工业大学东校区管委会

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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